113學年度【椰林優秀】博士生獎學金辦理事宜更新如下,
1. 申請對象:
一、新生(113學年度入學博士班新生)
二、[今年臨時新增名額]以下為[國科會113年機制調整過渡期方案](詳情仍以國科會公告為主)
舊生(112學年博士班一、二年級學生)
1. 擇優甄選「112學年博士班一、二年級學生」(確切名額、申請對象以國科會來函為主)。暫定各學院1名為原則。
2. 欲申請者請於113/7/24(三)前提交【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】及【優秀證明文件】。
*依甄選規定檢附相關資料,包含(碩博)在學成績、碩士論文、已發表之學術期刊、著作、作品、專利、成果、國際級競賽獲獎紀錄證明或其他有利資料等。
3. 繳交文件
紙本:核章後【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】及【優秀證明文件】1份。
電子檔:【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】word檔及核章後PDF檔、【優秀證明文件資料】請合併成1個PDF檔,檔名請加上(系所-姓名)。
其他說明
113學年度本校【椰林優秀】博士生獎學金,即屬國科會「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」國科會核配類(已受領113年國科會甄選類受獎生,勿再申請113學年度【椰林優秀】博士生獎學金)
一、申請資格
113學年度(含113年2月辦理提早註冊及113年8月辦理註冊者)入學就讀之博士班甄試或博士班招生之一年級新生(含本國及外籍逕博生) (國際學位生請洽國際處)
(為因應國科會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113年機制調整過渡期,僅於113學年度另含112學年博士班一、二年級學生)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領本獎學金:
(一)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。
(二) 以香港、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。
(三) 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。
(四)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。
二、相關規範可見「本校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」(刻正研擬修法中) https://www.aca.ntu.edu.tw/w/aca/GAADService_21071211271211713
【提醒】
※1.113學年度受獎生:由於尚需確認註冊情形,核定名單請耐心等候教務處研教組網頁公告;且國科會撥款回函須簽會主計室,公文行政流程耗時,按往年約莫10月之後同時報支9、10月獎學金,獎學金實際入帳時間,仍需依學校各單位行政作業而定。
※2.已受獎舊生:由於尚需確認續領資格、受獎生學籍情形(舊生完成繳費註冊)等,預計9月底後報支,獎學金實際入帳時間,仍需依學校各單位行政作業而定。
113年9月份(受獎新年度第1個月)獎學金報支作業,相關作業時間說明如上,今年國科會核配類名額達113名,再加計已受獎舊生、國科會甄選類,人數眾多,請受獎生耐心等候,儘量請勿個別電洽本組作業進度,如有新消息由所屬學院轉知。
相關申請文件:
1. 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【椰林優秀】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(113年度博士班一年級新生)
2. 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【椰林優秀】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(112學年博士班一、二年級學生)